周济部长: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 2008-12-10 08:03:40 浏览次数: 9532

  9月20日,教育部召开教育系统网络视频会议。教育部部长周济在会上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大局出发,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作为一项紧迫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周济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以对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国家、个人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要从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和加强教育等方面入手,建立起全方位的学校安全防护体系。当前,特别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要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专门机构,负责并监督学校安全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密切配合,建立和落实学校 安全警报制度。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章办事。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非法举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班等。

  第二,要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要充实学校安全保卫力量,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加强对校园治安的巡逻,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高等学校要认真研究高校安全保卫的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抓好校园报警点建设。要强化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安全责任制,建立校园安全管 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厉查处。要强化教育教学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教学和课外活动中的安全防护制度,强化常规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建立严格的卫生保健制度,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安全。要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建立完善的预案启动机制。

  第三,要坚决消除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隐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危房的检查,加大改造力度。新建校舍要确保建筑质量,选址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水电气设施、室内外活动场地、教育教学设施、教具、消防设施、接送车辆等都要进行认真排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四,要进一步严明教职工的职业纪律,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要加强对教师队伍的教育和管理。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坚决清退不符合教师任职资格条件的不合格人员。对教师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要坚决依法惩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要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治安人员的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五,要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使青 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同时,要从各方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适应新时期的要求,把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摆在学校教育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校园信息安全工作,防止网上有害信息对学生的影响。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团结友爱的校风。

  第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营造好学校的安全环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主动与公安、卫生、建设、 质量监督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改善学校治安状况,加大对网吧等场所的清理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联系当地的军警等单位,开展军校共建、警校共建,聘请法制副校长、校外治安员,为青少年学生营造更好的安全成长环境。

  周济要求,当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确保中秋节和国庆期间校园安全和高校稳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近期,要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大检查,严格查找学校安全工作的漏洞和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通报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每月向教育部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的制度。

  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主持会议并通报了近来学校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在京的教育部党组成员出席会议。教育部机关司局级以上干部和在京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教育部直属高校党政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